全文预览

社保局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认真学习贯彻《劳动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等支撑整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框架的法律法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无小事,通过学习实践,做到大小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全系统营造学业务、学理论、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促进干部职工队伍相互学习交流,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开展“形象塑造、高效服务”行动。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建设,大力深化诚信建设,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依法行政、廉洁用权、诚信服务、高效办事,努力形成良好的政风行风。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人员都是服务人员”的观念,做到思想上体现真情、工作上体现尽责、作风上体现务实、行动上体现高效。坚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开展上门服务、超时服务等活动。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能简化手续的要简化手续,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快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在“七一”前和年底,组织开展两次民主评议活动,结合平时工作业绩考核评选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文明服务窗口”和“岗位服务明星”。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文明创建活动,把这项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及贯彻落实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学雷锋典型,弘扬雷锋精神”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检查,并做出督查检查记录。通过督查,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并将督查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服务窗口”和“岗位服务明星”的重要依据。通过抓点带面,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