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走私目标管理责任书 XX年度鹿城区反走私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走私工作的部署,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坚决有效遏制走私贩私活动,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鹿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对反走私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与各街道、乡镇(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一、乙方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反走私工作部署,成立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反走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订本辖区反走私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反走私工作专题研究会,分析本辖区走私动态,及时将情况报送区打击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重点进出口企业及仓储基地、保税仓库签订《反走私责任书》,落实反走私工作领导责任制。 3.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反走私工作宣传教育,提高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法人代表、业务主管、仓储基地及仓库管理人员对反走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内部监管,做到依法经营。 4.一旦发现走私贩私嫌疑或私货窝藏点、交易点,要迅速上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缉查证等工作。对本辖区抗缉私事件,主要党政领导要积极出面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二、甲方委托区打击走私与口岸管理办公室对乙方反走私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工作。三、本责任书为期一年;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鹿城区人民政府(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