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4402 2370 1900 6836 319 ,开户单位:四川中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不得从建设方方直接领取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按乙方直接领取工程款金额的10%扣收违约金。若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银行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章管理,乙方向甲方交纳银行专户保证金50000.00元(不计息),账户撤销时退还乙方。乙方不得将非本工程的款项划入该账户,否则,甲方将视为本工程款并计收上交利润和管理费,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Р2、工程款划拨后,乙方应保证优先支付管理人员及民工工资,缴纳税金,然后按相关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材料款及设备租赁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拖欠民工及管理人员工资。Р3、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完成工程量、资金划拨、财务、统计报表,按照《会计法》、《统计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核算;甲方有权对乙方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各项检查。Р4、乙方负责上交该工程项目的各项税款及规费,凡税费由建设方代扣代缴和乙方到主管税务部门直接缴纳的,乙方应将完税(含各项规费)原始凭证及时返回甲方,甲方据实返还乙方留置在甲方账户的相关税、费。否则,甲方按工程造价的6%从建设方拨款中预提留置相关税费;若因税务部门调整税费政策,乙方应按照新的税费政策规定足额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但甲方所收的税务发票必须服从工程项目部税务检查结算的要求。Р5、建设工程的营业税由乙方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甲方的税务属于查账征收,乙方必须在甲方税务部门开讫《外出经营许可证》,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将加盖当地税务部门印章的《外出经营许可证》返还甲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甲方向乙方按每项目开讫《外出经营许可证》收取5000元的押金,待工程完工乙方将《外出经营许可证》返还给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后退还该押金。Р6、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甲方上缴企业所得税,支付方式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按比例扣除,由甲方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