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颍上县中小学校长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年或年度考核最高加分为10分。Р 1、辖区学校教职工有出席国家、省、市级先进个人者分别加3、2、1分;Р 2、辖区学校有出席国家、省、市级的先进集体分别加4、3、2分;Р 3、省、市、县级督导评估辖区学校被认定为先进单位或优秀等次,分别加3、2、1分;Р 4、创建省、市特色示范学校者,分别加2、1分;Р 5、艺体活动在省、市、县级比赛中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第一名者,分别加3、2、1分;Р 6、其他突出成绩,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者,适当加分,但最多加3分。Р 以上相同项目均不累计加分,且一人(学校)只取单项最高分。Р 四、指标体系Р 中小学校长考核细则(见《颍上县中心校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样本)共计:A级指标四项,B级指标二十三项,C级指标七十项,加分因素一类。总评分达85分以上为优秀;71-84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Р 五、考核程序Р 1、自评:各中小学校长对照《颍上县中心校校长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认真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报教育局。Р 2、县局考核:成立颍上县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Р 组长:陈君Р 副组长:武锐王守让刘丽君郑田福凌仲德Р 成员:蒋评王胜利刘长春郝家峰谢勇刘万章Р 何长剑张志兰吕刚张浮沉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刘丽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对照考核细则认真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Р 六、结果运用Р 1、考核结果通报全县中小学。Р 2、考核为优秀等次者,视情况按一定比例,当年予以表彰和奖励;晋职、晋级、调整使用时优先。Р 3、考核为不合格等次者,当年不评先、不评优、不提拔重用,并对其戒勉谈话,同时,视情况责令其辞职或予以免职(按干管范围);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校长,责令就地辞职或予以免职(按干管范围)。Р 4、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校长,责令其限期改正,否则,视为不合格,并以不合格论处。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