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否则不得分。Р12、联系单位教学质量居于良好以上。Р30Р15.按全区或全镇统考成绩核算,居于优(30%)、良(40%)、中(15%)、差(15%)的分别记30、25、20、15分。Р13、联系单位检查效果。Р10Р16.按接受检查结果所处位置记分。居于优(30%)、良(40%)、中(15%)、差(15%)的分别记10、8、6、4分。Р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增减项Р(一)增分项:(封顶20分)Р1、负责及分管工作受到表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和中心学校表彰的综合工作分别记10、8、6、4、2分;单项表彰分别记8、6、4、2、1分。Р2、联系单位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受到市、区级表彰一等奖加10、8分,二等奖加8、6分,三等奖加6、4分。Р3、阶段性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镇委镇政府通报表彰的分别记3、2、1分。(以通报、会议及媒体等统计为准)Р(二)减分项:(封顶20分)Р1、负责及分管工作履职尽责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区、镇、中心学校通报批评的分别扣 5、4、3、2、1分;出现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扣20分。Р2、联系单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10分。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扣20分。Р3、联系单位师德失范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0分,影响恶劣的扣20分。Р4、阶段性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镇、中心学校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8、5、3分。(以通报、会议及媒体等统计为准)Р六、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运用Р学校专班每月对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一次,一学期一汇总,一学年一结算,得出学校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得分。每月、每学期、每学年汇总、公开、公示。考核结果做为学校领导干部发放绩效工资、评优表模、干部选聘的重要依据。Р七、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办法Р(一)基础分+增分项-扣分项后为最终得分。Р(二)实行负分制算法,划清责任,具体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