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务关系;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为有偿使用关系;Р 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Р 第二条协议期限Р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贰年。Р 第三条派遣员工数量Р 本协议签订时,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员工共人(具体名单详见《派遣员工Р 确认表》)。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数量变更的,以实际人员数量为准。Р 第四条用工条件Р 乙方给甲方派遣的员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Р (一)基本要求Р 学历;年龄;性别:工作经验。Р (二)技能要求:。Р (三)其它: 。Р 第五条用工规则Р (一)乙方派遣员工应符合甲方的用工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Р 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Р 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Р 时为被派遣员工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用工手续。处理涉及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负责建立、接转被派遣员工档案。Р (二)甲方应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及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并提供派遣员工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工具)。Р (三)乙方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实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员工与甲方员工在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履行劳动义务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并为派遣员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办理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各项保险的申报、申领、保险关系转移、理赔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保证被派遣员工到达甲方时社会保险关系清楚。派遣员工的工作内容若有变动,甲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Р (四)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执行;派遣员工的升职条件、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由甲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