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概念的定义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杨团给出的定义以国内的实际情况为背景,结合国外的研究成果,极具代表性。因此,在之后的关于社区公共服务的研究中,都以他的定义为蓝本加以变化。高鉴国认为社区公共服务是“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公共服务”②;学者潘小娟认为,社区公共服务的主体不能只依靠自身的力量,而是应该在联合政府以及社区居民的力量, 来提供有效的社会服务③。杨宏由认为,应该通过研究不同服务主体,了解其特征, 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④;王国枫认为应该以我国的实际情况为背景,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的具体特点和居民的需要,来研究社区公共服务⑤;杨团认为,单一的服务主体不能为公众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说明中国社区公共服务的服务主体将会走向多元化⑥;叶丽和葛馨认为应该从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出发,从总体上把握问题,从而才能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水平⑦。Р总体而言,关于城市公共服务,目前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很多建设性研究。但是还是存在很多不足,仅仅针对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某一点进行研究,没有从全局出发,缺乏整体性。不过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关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研究和探索也将逐渐深入,将为社区公共服务现实工作提供很多有益的指导,促进城市社Р①杨团.社区公共服务论析[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华夏出版社,2002:76.Р②高鉴国.社区公共服务的性质与供给[J].东南学术,2006(6).Р③潘小娟.社区行政化问题研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1).Р④杨宏由.公民社会视野下城市社区服务的多元机制[J].特别策划Р⑤王国枫.我国社区服务的科学定位[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4(5).Р⑥杨团. 社区公共服务论析[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华夏出版社,2002:76.Р⑦叶丽,葛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构想[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4(9).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