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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效能评价-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42 |  大小:527KB

文档介绍
功能外移的原职能部门是否仍然需要保留,其职能是否需要有所变化?”РFrank Sader(2002)在对为外商投资提供审批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构进行分析之后,也对这类机构的运行成效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理想中那种拥有全部审批权限、能全权处理审批事项的机构会遭到害怕自身权能被削弱的各职能部门的抵制, 因而不可能真正实现。而且,如果“一站式”服务机构真的集所有审批权能于一身, 那它本身就变成了一个超级庞大的官僚机构,更加不可能提供高效的服务。但现实中那种只担负协调功能的“一站式”服务机构由于权限较低,其工作范围也限于搜集审批材料并转交给背后的职能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较难发挥。而且将不同的部门集中在一起办公也不一定能促使它们之间协作性的提高,很多官员只关注现有的办事程序而不会关注整体的情况。Frank Sader 还提出,担负行政审批职责的机构的官员,其首要目标是保证投资符合其责任范围内的政策规定,而使投资者的申请过程更加容易便利最多只会是他们的第二考虑因素。[9]Р从以上对国外、国内文献的综述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对行政服务中心在发展中做出的创新举措,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无论是理论还是经验, 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但是,在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营方面仍有不同的观点,有待进一步探讨。比如段龙飞在总结怀柔区行政服务中心针对跨部门办理项目是如何进行的,只是说将各个职能部门的办理环节分为“受理、办理、回复”三个阶段, 整合到不同的阶段之中进行并联办理,而究竟是怎样整合,在处理一个跨部门办理项目的时候各职能部门怎样进行互动,缺少了关键部分的研究;关于“两章制”的实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可以对哪些范围内的事项直接盖章办理,这一点实际上涉及到窗口单位和背后的职能部门的职能重新配置的问题,但却被忽略掉了。本文力求通过整合相关研究文献,以当前东莞市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状况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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