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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征求意见稿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8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先例。对于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主观过错相当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参照先例,适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以及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实施例外裁量的,应当向被处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说明理由。Р第二十条司法机关应当明确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加强对司法活动各环节的监督;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机制。Р第二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类建设、集中监管、公开交易的原则,建设管理职责和执行职责相分离的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Р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重大物资和服务事项采购、物业租赁、经营权出让等事项,应当进入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Р各交易平台管理中心应当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向社会公开交易信息,实行进场统一受理,交易统一组织,评审统一管理,过程统一监督,信息统一发布。Р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支出以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外,市、区财政部门和部门预算单位应当每年在本级政府、单位网站或者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信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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