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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人士事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教,不得指定他人在场所内讲经,不组织跨地Р区宗教活动,不组织直属亲属参与零散朝觐活动,场所及周边发生Р异常情况,能及时、公正地向相关部门汇报。Р4、不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 妨碍国家教育、 计划生育等制度,Р以及其他损坏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积Р极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班。Р5、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健全,?并按照规定标准制定上墙,?严Р格执行重大节日值班制度,人员落实到位;场所主要位置设有明显Р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预防未成年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宣传Р板报、宣传栏或橱窗;宗教场所内有《宗教事务条例》?、制止零散朝Р觐、“八荣八耻”、三热爱等方面的宣传内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Р定期公布账目,便于群众监督。Р6、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发生时,?各村要在第一时间向乡党委、?政Р府报告,村负责人要及时赶到现场稳定局势,做好政策宣传和劝导Р等工作。Р7、认真执行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Р报告制度,并对发生的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主动调处Р率要达到 95%以上。Р8、在开展民族宗教团结月活动中要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Р积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 、《民族宗教事务条例》 、《宁夏回族自Р治区清真食品条例》的宣传活动,认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Р9、认真做好公、私朝觐工作。积极向片区信教群众宣传公朝,Р防止和杜绝私朝。特别是要向穆斯林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组织、Р有计划”的朝觐工作政策,揭露非法朝觐中介组织和组织者骗人、Р害人、坑人的勾当,宣传零散朝觐的危险,教育广大穆斯林群众正Р确对待“朝觐”,不要上当受骗,坚持走政府有组织的朝觐渠道,不Р参加零散朝觐。Р三、责任考核Р(一)依照本目标责任书,责任人对本村辖区内的统战、民族宗教Р工作负总责。Р党委书记(签字) :Р村支部书记(签字) :Р村委会主任(签字) :Р二○一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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