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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宋庄画家村首例小产权房纠纷宣判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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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添Р附部分价款 93808 元。Р在房屋合同被判无效后,李玉兰于?2008 年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宋庄法庭提Р出反诉,要求马海涛赔偿经济补偿金?48 万元。Р经审理, 通州法院认为, 李玉兰作为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其金额的计算应该Р基于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的利益,?以及房屋现值和原价的差异所造Р成损失两因素予以确定。该房屋的市值评估约为?26 万元。最后,法院判房屋所Р有人马海涛赔偿买房李玉兰经济损失?185290 元,约占房屋市值的?70%。Р小产权房司法难题求解Р近年来,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迅猛发展,据国土部门不完全的统计,截止Р2007 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已经达到?66 亿平方米,其中有很大比例Р是农民在宅基地建房然后出售。Р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出台文件, 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建于其Р上的民房。但小产权房仍然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在全国范围蓬勃发展。Р近年来, 农村土地大幅度增值, 农民纷纷反悔, 起诉要求合同无效, 收回房Р屋。由于法律存在漏洞,小产权房纠纷成为全国性的司法难题。Р2004 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曾经发布《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Р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Р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同时,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Р要根据拆迁补偿所获利益,和房屋现值和原价的差异对买受人赔偿损失;其次,Р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Р据《中国青年报》 的报道, 此前, 北京市海淀法院山后法庭相继审结了四起Р同类案件中,亦根据房屋的升值程度, 确定涉案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区位补偿价。Р其中一宗案件中,农民须赔偿买受人?45 万元之多。Р由此, 在小产权房的纠纷中, 尽管农民可收回房屋, 但是高额的赔偿金在一Р定程度上会让得不到利益的农民遇难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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