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的欧洲,西方人将他们购买或收集到的美术作品Р陈列于府邸的回廊,这种回廊被认为是画廊的起源。画廊发展至 19 世纪以后,其含义也由最初的装饰有彩绘、雕刻或书画艺术的走廊,演变为了向公众提供艺术品鉴赏机会的场所,其性质就如同今天的美术馆一样。后来,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艺术商品化趋势得到极大加强,画廊又进一步演变为美术作品展览和销售的场所。Р画廊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其经营模式大致分为三种:一、以签订合约的形式来挖掘、培养和包装艺术家;二、在经销原作的同时,还兼营画框制作、字画装裱等业务;三、为了实现差异产品协作营销,有些画廊还经营家具、工艺品及古玩玉器等。画廊最主要的经营活动,是进行艺术家作品代理,策划画展和艺术作品营销。Р画廊通过与艺术家签订代理合同,确立代理关系。在这种代理关系中,画廊向艺术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和创作费用,艺术家则定期创作一定数量的具有一定水准的艺术作品交付画廊进行销售。画廊为了宣传艺术家和销售作品,通常会定期策划和举办各种主题的作品展览。画廊通过销售作品赢得利润,销售的方式主要有展销和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而画廊用于展览和销售的艺术作品主要来自签约艺术家、非签约艺术家以及其他渠道购入。Р1.2 我国画廊的发展概况Р“画廊”这个词在中国由来已久,陆游在其诗作《饭昭觉寺抵暮乃归》中曾写下“静院春风传浴鼓,画廊晚雨湿茶烟”的诗句。刘克庄在其《乍署》一诗中有“绿浦游船常载妓,画廊浴鼓或随僧”的描述。可见,画廊早在中国宋代就已经进入了人们的文化生活。Р中国真正采用现代代理制经营的专业画廊产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1991 年,当年专门在北京使馆区做书画倒卖生意的澳大利亚人布朗·华莱士创办了北京第一家代理中国当代年轻艺术家作品的画廊——红门画廊,实行签约代理制度。红门画廊的创立为中国画廊带来了曙光,中国画廊业从此起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