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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复旦初级中学办学章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管理,属于国家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学校财产不得用于担保或转让。Р第六十一条?理事会换届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Р第十章信息披露Р第六十二条?本校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以下信息:Р(一)政务公开: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三年规划方案和校本督导情况;Р(二)党务公开: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及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Р(三)财务公开: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使用情况,捐款捐物的明细和使用情况;Р(四)人事公开:干部选拔、测评、任免,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评优、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Р(五)维修建设项目公开:金额超过五万元的校舍修缮项目及物品、服务等采购方案,以及上述工程验收、审价和物品、服务采购决算情况;Р(六)福利公开: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Р(七)招生、收费公开: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各项行政事业、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收支管理情况;Р(八)学生管理公开: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奖学金发放、各类学生评优、推优等。Р(以上1—6条主要面向校内教职工公开,7—8条内容主要面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Р第十一章附则Р第六十三条?学校的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由长宁区教育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校终止后的剩余资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进行处置。Р第六十四条学校章程的修改,应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由理事会决议通过,15日内报长宁区教育局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Р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经2013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理事会。Р上海市复旦初级中学Р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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