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报考杨柳初级中学入学条件且被学校录取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Р第七十四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Р1.参加杨柳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杨柳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Р2.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Р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后获得相应的学分和学业证书;Р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Р第七十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Р1.遵守法律、法规;Р2.遵守杨柳初级中学学生管理条例,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Р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Р4.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的其他活动;Р5.遵守杨柳初级中学其他的管理制度。Р第七十六条 杨柳初级中学积极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Р第十三章 校训、精神、校风、教风、学风、校徽、校刊Р第七十七条 杨柳初级中学校训:洁静精微Р第七十八条 杨柳初级中学精神:超越自我,永不满足Р第七十九条 杨柳初级中学校风:文明、团结、进取、求实Р第八十条 杨柳初级中学教风:严谨、务实、创新、谦虚Р第八十一条 杨柳初级中学学风:勤奋、踏实、自主、互动Р第八十二条 杨柳初级中学校旗:浅绿底红字,左上角为校标Р第八十三条 杨柳初级中学校徽:由学生照片、编号、姓名和校标组成Р 第八十四条 杨柳初级中学校标图案:Р第八十五条 杨柳初级中学校刊名为《杨柳春萌》Р第十四章 附 则Р 第八十六条 本章程获得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始得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决议。Р 第八十七条 本章程如需要修订,需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Р 第八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Р第八十九条 本章程于2007年6月22日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012年8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