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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平中学学校章程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学生学籍管理、考务课务管理、学校信息中心管理等工作。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管理、教师专业发展、业务考核、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行政后勤中心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场馆及车辆管理、日常安全、财务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其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议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党总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工会等相关组织,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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