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负所得税制度中的补贴是在纳税人不具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支付的,它是一种地道的直接支出形式(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所得税负所得税=政府规定的最低收入指标-(实际收入额×负所得税税率)个人可支配收入=个人实际收入+负所得税1、使公共基金集中用于穷人而不是无目标地分配资金。2、使穷人具有自助的动力。3、支出较少,却可以帮助更多的穷人。4、有利于消除官僚主义。拉弗曲线是一条描述税率与政府税收收入之间关系的一条曲线。结论:总是存在获得同样税收收入的两种税率。税率并不总是与税收收入成正比;要增加政府收入可以通过降低税率的办法,而不应采取提高税率的办法;存在一种能获得最大政府收入的税收结构。实际上是不能实现的。费尔德斯坦:存在财政赤字的条件下:通胀率与资本形成率之间呈正相关。减税不是唯一的经济政策;减税的重点是削减公司所得税和资本收益税;税收对家庭行为的影响。捐赠和投资行为;理性预期学派代表人卢卡斯公共选择学派布坎南《价格、收入与公共政策》新制度学派科斯的两篇论文《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马斯格雷夫《公共财政理论》《财政理论和实践》财政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稳定经济财政运作一般是采取多级财政体制来进行的。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应该是由国家统一提供,地方性的公共产品应该由地方政府来提供。为了提高公共产品的配置效率,降低人均成本,客观上存在一个最佳社区规模的概念。拥挤成本会限制最佳社区规模的扩张。所以通过各财政单位之间有差别的多级体制来提供地方产品仍然比单一的中央补助金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性。由于人口可以在辖区之间自由流动,所以分配职能只能在中央一级来行使。除非人口流动受到非财政因素的制约,否则分配职能只能在中央政府集中履行。由于地方财政单位在对付事业或者通货膨胀方面是无效率的,因为各个市场是相互关联的,这样就会产生渗漏现象。所以,稳定职能必须由中央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