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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Р(3)各村要认真配合施工单位按确保复垦工程各项指标达Р到规划设计要求,要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区拆旧复垦的申报验收工作。项目点实施前、中、后对比照片,以及工程施工等申报验收的内业资料,由各村认真整理后,及时交至镇国土所。Р(4)由各村牵头,在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的配合下,做好拆旧区土地权属关系和新增耕地的调整工作,重新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Р(5)拆旧区原有农村居民点经拆除复垦后新增加的耕地,产权归原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经调整整片后,可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给种植或归还原有农户种植。Р三、保障措施Р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由温永泉同志任组长,陈嗣有任第一副组长,黄承福、肖光辉、康志勇、张超、胡运祯、曾庆旭、潘定明、丁国梁任副组长,曾宪金、温世琦、曾建华、曾繁耀、钟碧荣、李林法、陈庄文、赖涛为成员,负责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国土所,由曾宪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项目日常工作。Р2、强化资金保障。空心房拆除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农户,另按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给予拆除工资补助,由村委会统一拆除的,拆除工资补助拨给村委会。已倒塌房Р屋含出檐已倒塌部分及余坪不予补助。已列入增减挂项目的,按空心房拆除占地面积再给予47元/平方米的补助。复垦后,原则上由权属人耕种,并对耕种农户给予租金每亩200元/年(村级补100元,镇补100元)的种子补助,连续补助三年。Р四、奖罚考核Р1、村级奖惩。各村完成项目点建设,完成任务并验收的,给予该村3000元/亩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该村1000元/亩工作经费。超出任务的,每超一亩,另行奖励2000元/亩。Р2、干部奖惩。驻村领导、驻村干部督促所驻村完成项目点建设,完成任务的,奖励2000元到驻村工作组,未完成任务的,扣该驻村工作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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