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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58 |  大小:121KB

文档介绍
和简单配制的调味品除外。第二十九条( 糕点类食品经营要求) 制作糕点类食品应设专用操作场所, 成品存放区域应当与半成品加工、加热熟制区域相对分开。制作裱花类糕点应当设立单独的裱花专间。仅制作少量、品种单一的中式面点, 可不设置独立的专用操作场所。第三十条( 自制饮品经营要求) 自制饮品应设专用操作场所。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 应经过加装水净化设施处理或使用直接饮用水。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在申请许可前应当先行取得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成品检验合格报告。自酿酒只限于在本门店销售, 在制酒过程中不得使用压力容器,不得用酒精勾兑调制。第四章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并相应配备 1 名以上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10- 第三十二条( 审查标准)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 300 m 2。具体核查项目和判定标准见《第三类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附表 3 )。第三十三条( 禁止配送品种)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 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 、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但中央厨房以半成品形式配送至门店后现场改刀的烧卤熟肉制品以及现场调制的凉菜、沙拉等冷食类食品除外。第三十四条( 标注信息和配送清单要求)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 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应当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 出货单), 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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