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乡镇机关。下半年,市编办有关市直二级机关人员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全市市直二级机关超编多人。鉴于乡镇机关和机关人员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建议在不增长市级财政压力的前提下,摸索有效途径打通乡镇机关和机关之间的交流壁垒,增进人员的合理流动,优化人力资源配备。建议采用公开招考形式进从机关中录取20名左右乡镇工作人员作为工作试点,报考人员一经录取,试用期满合格后,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工作关系转入乡镇机关,由镇党委管理,享有公务员相似待遇,年度考核、奖惩、辞职解雇、退休等平常管理参照公务员实行。РРР 2、进一步严格规范乡镇机关人员调入市直单位程序。目前,我市乡镇干部中年龄30岁如下的年轻干部较少,核心为选调生及新招录公务员,而除了少数进班子的选调生外,绝大部分参与工作已满两年的选调生已调入市直单位,目前在乡镇的未进入领导班子的选调生大部分参与工作不满两年。有相称一部分市直单位在选调生工作未满两年的状况下就将其借调,后来待其参与工作时间满两年再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办理调动手续,针对这一问题,市委组织部于12月制定了《有关严肃镇办公务员调动纪律的告知》,告知明确规定“各市直一级单位因工作需要增长机关公务员的,在有空缺公务员编制的状况下,应根据程序向市委组织部书面请示,由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统筹考虑,并根据需要采用一定形式遴选调配;各市直一级单位应从关怀镇办工作的角度出发,不得从镇办临时借调、抽调公务员,否则一律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因工作特殊需要临时抽调镇办公务员的,必需经市委组织部批准;镇办党委应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管理,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不得批准公务员临时借调、抽调,严格贯彻省委组织部有关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选调生的培养锻炼,在镇办工作未满2年的选调生一律不予调动。”然而此告知一出,收效甚微,建议对各市直单位抽调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未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抽调人员,一律回乡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