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合为产出分值。 Р (二)建立绩效预算奖励机制 Р 如何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建立预算绩效奖励机制,是笔者在研究的过程中遇到的另一大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笔者查阅了各方面资料并且走访了几所高校的专家,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认为在高校中可以从下两个方面建立预算绩效奖励机制。 Р 1.每年度由校专设的绩效评价小组对各院(系)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分出绩优绩差等级,校财务处以此为依据对下年度预算资金进行分配。对绩优的院(系)给予奖励,而对绩差的院(系)给予惩罚。如:下年度全校的预算经费增长为10%,则可依据绩效评价的结果,将各院(系)按绩效情况进行排序,绩优的学院(系)对其下拨的预算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РР10%,而绩差的学院(系)对其下拨的预算经费增长幅度则低于10%,甚至可以适当减少预算经费的下拨。 Р 2.借鉴企业中绩效薪酬的做法,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各院(系)绩效评价的结果挂钩。目前,高校教职工收入一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按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收入,另一部分是学校根据年度预算经费情况发放的校内津贴。笔者建议,学校年度预算支出的校内津贴部分在各院(系)之间进行分配时,结合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分配。根据各院(系)绩效的排名情况,对于排名较前的院(系)按比例分配较多的校内津贴。 Р 由此可见,在采用“零基预算”法编制预算的同时,应结合“绩效预算”管理的思想。根据各部门承担的教学、科研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将经费使用效果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将无绩效或绩效与经费指标不配比的项目暴露出来。二者有机结合的预算方法体系侧重于绩效目标的量化,对项目活动实行绩效评估,并将绩效评价与项目预算紧密结合,使预算由投入式预算转变为重视产出的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校资金结构的优化,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真正实现预算的“目标、有效性和效率”三位一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