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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2019年应知应会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扣押措施应当出具«查封/扣押通知书»,并附«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四十六条)35«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监察机关解除冻结、查封、扣押措施是如何规定的?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措施,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解除或者退还,(«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四十七条)36«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监察机关采取勘验检查措施的审批权限及文书要如何规定的?依法需要勘验检查的,应当报同级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并制作«勘验检查证»委托勘验检查的,应当出具«委托勘验检查书»,送具有专门知识、勘验检查资格的单位(人员)办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四十八条)37«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监察机关采取鉴定措施的审批权限及文书要如何规定的?依法需要鉴定的,经承办的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应当出具«委托鉴定书»,交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人员)办理,(«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四十九条)38«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移送审理案件材料是如何规定的?承办的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在移送审理时应当形成调查报告,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材料按照刑事诉讼要求单独立卷,与«起诉建议书»、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报告等材料一并移送案件审理部门,(«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五十一条)39«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案件审理工作总体要如何规定的?案件审理部门受理后,应当以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手续、涉案财物等进行全面审理,依法提出意见,(«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五十二条)40«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监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义务是如何规定的?监察机关发现调查人员以威胁或者引诱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依法将有关证据予以排除,对于瑕疵证据,需要补正、解释的,应当予以补正、解释,(«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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