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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宣传教冇和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不正Z风等重要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三)?建立信访处理会商制度。驻在部门收接的涉及股级及其以下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由派驻机构牵头处理,对信访举报杏核处理屮需要协调的问题,与部门政治处(人事教冇科)、办公室、机关党组织等进行会商。(四)?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驻在部门成立内部审计小纟R,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内部审计和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派驻机构派员监督。(五)?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事项,驻在部门以适当的形式和渠道予以公开或公示,派驻机构督促公开事项的落实。(六)?建立谈话和诫勉制度。驻在部门党组对所属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派驻机构派员参加,提出廉政方面的有关要求。发现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扌非诫勉谈话时,派驻机构派员参加,或由派驻机构干部直接进行。(七)建立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保障机制。派驻纪检组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参与和履行监督职能相关的领导分工,参加驻在部门行政领导会议;派驻监察室主任列席上述有关会议。派驻机构派员参加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民主(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活动。各科室、所属单位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和活动向派驻机构通报,派驻机构酌情派员参加。部门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杏。派驻机构根据履行职责和加强监督的需要,听取驻在部门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反腐侶廉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派驻机构通过召开廉谈会、个别访谈、发函等形式,征求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了及其成员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将有关问题向党组反馈,对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驻在部门科级以上干部按照规定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事项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后报市纪委职能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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