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材的体系结构要由浅入深,由简到繁,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难题、重点要阐述透彻。全书要格调一致。教材还须附有例题、习题或思考题及参考答案。6、概念的说明、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例题的演算都必须准确无误,名词术语、符号要符合国家现行统一规定和国际上的通用性。必须重视学术规范,引用的重要资料要注明出处,列出参考文献。六、教材编审程序1、拟定教材编写提纲。主编人负责召集参编人,结合教学计划及本门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认真讨论教学大纲,确定各章节内容范围、深度、广度、难点,拟出教材编写提纲。2、确定分工,拟定进度。主编人根据参编人的业务特长进行分工,并协商拟定编写进度。3、教材的编写。编委应严格按照“教材编写提纲”和“教材编写原则”的要求进行编写,不得随意增减内容与字数。要确保教材的编写进度。4、汇稿。参编人初稿写成后,应及时送交给主编人。主编人对稿件作全面审阅,整理修改,必要时返回参编人修改。5、审稿(1)重点教材及规划教材审稿应以召开教材审稿会的形式进行。教务处与教材主编人协商,制定审稿计划。审稿人员必须是熟悉本门课程、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教师。(2)非重点、规划外教材的审稿由主编人所在院(系、部)的有关教研室教师进行审稿讨论,写出审稿意见报教务处。6、修改稿件。编者应认真听取审稿人员的意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后送交主编人。7、汇稿。主编人要对全书负责,在汇总时对全书的文字、语气、格式、符号加以统一。七、教材编审人员的基本条件1、主编人员必须是由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所建树的、有五年以上高教教龄和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2、参编者必须是在本学科有较深厚的理论基础,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3、审稿人员必须熟悉该教材内容,并对其有较深的研究,必要时可聘请院外专家担任。八、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