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回避制度。六要建立时效制度,规定行政行为各阶段时效、时限和期间的内容,明确违反时效制度的责任。这里写的内容过时。(四)建立内外制约的监督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组建行政执法监察机构,采取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对违禁者、责任人严肃查处。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等。对于被监督事项,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有错必纠,举一反三。同时还要采取聘请特约监督员等形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仅要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条文,还要明确其立法目的和原则。一是遵守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指行政主体应该按照法定的授权、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并对其不法行政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使自由裁量权力,必须结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法律规则的内容,并考虑各种相关情况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二是遵循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原则。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适度、公正,必须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必须从社会的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出发,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改进行政决策体制、健全相关的制度、加强监督,防患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失控的可能。从目前的监督体制来看,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从权力机关监督到司法机关监督再到行政机关自身监督的国家监督体系和以民主党派,人民政协以及舆论监督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但由于统计行政执法尚处于初期,统计部门自身的行政监督制度还不完善,因此应当不断进行体制创新,为统计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创造制度条件,如民主科学决策体制的建立健全、构建公务员激励竞争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进行政行为和决定的透明度等等。通过体制创新杜绝统计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升统计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