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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培养方式的实施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带领青年教师承担科研(含教学科研)任务。第四条指导教师培养工作的具体要求1、每月至少听一次青年教师的课,听课后要有交流记录;2、?每月与青年教师共同听相关专业的课一次,讨论听课后的心得体会,帮助青年教师总结其他教师的授课经验;3、?对青年教师的教学培养效果进行记载并保留;记录对青年教师教学效果的过程评估,使得青年教师能直观看到成长过程。4、?青年教师每学期末提交一份教学工作总结,由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定。第五条指导青年教师津贴为鼓励指导教师工作,学院设立指导青年教师津贴,旨在将指导教师的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直接与薪酬挂钩,实施指导青年教师津贴,津贴随每月薪酬发放;为保证培养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一般为1-2人,一届为两年。第六条管理与考核1、?学部应向指导教师明确其职责和任务。2、?年终考核时学部应根据培养目标计划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学院根据学部意见确定下一年度津贴的发放。3、?经过一届两年的培养,由学部组织,教务处、系、人力资源处参加对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按培养目标进行考核。4、?对经过培养还不能胜任教师岗位的青年教师调离教师岗位。5、?对在培养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推荐评选学院“伯乐奖”,在每年的教师节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指导教师聘用程序1、?青年教师申请:填写培养申请表。2、?学部推荐:根据青年教师的意愿,结合专业、学科发展要求指定指导教师人选。3、?新老教师共同拟定培养目标。4、?人力资源处审核。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青年教师培养申请表填表时间:2012年9月日姓名毕券职称最高学历?硕士进校时间2010年7月专业方向环艺学部指定指导教师情况姓名职称专业方向阮正仪副教授环艺青年教师经过两年指导预达到的目标:指导教师签名?青年教师签名学部(系)评价意见主任签名(盖章)人力资源处审核意见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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