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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92 |  大小:881KB

文档介绍
120m2/人。3.2.3城市建设用地中主要用地的人均标准为:居住用地18~28m2/人公共设施用地8~12m2/人工业用地15~25m2/人绿地≥9m2/人道路广场用地7~15m2/人3.2.4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用地汇总表宜采用表3.2.4的格式。城市用地汇总表表3.2.4序号类别名称面积(公项)占总规划用地比例(%)1城市总体规划用地2城市建设用地3水域和其它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庄建设用地弃置地发展备用地备注:年现状实际居住人口万人年规划实际居住人口万人3.2.5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采用3.2.5的格式。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表3.2.5序号用地代码用地名称面积(万m2)占城市建设用地%人均(m2/人)现状规划现状规划现状规划1R居住用地2C公共设施用地其中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其它公共设施用地3M工业用地4W仓储用地5T对外交通用地6S道路广场用地7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8G绿地其中:公共绿地9D特殊用地合计城市建设用地100.0100.0备注:年现状实际居住人口万人年规划实际居住人口万人3.3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在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行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标准表3.3《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4、居住用地4.1居住用地的选址4.1.1居住用地的选址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加以确定,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4.1.2应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及适于建设的地形,不受洪涝灾害威胁。4.1.3应具有良好的卫生条件,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讯、防灾等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4.1.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宜接近居民的工作地点,并与邻近的住宅区及城市干道有方便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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