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工作衔接机制,开辟受暴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受暴妇女儿童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二、存在的难点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媒体宣传力度的加大,单纯的肢体暴力冲突比以往较少,夫妻间的语言暴力冲突、感情冷战等方式成为新的家庭暴力方式。家庭暴力以其经常性、隐蔽性以及“轻微性”的特性,导致反家庭暴力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女性思想传统,维权意识较淡薄,致使权益受到侵害时,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遭受“家暴”,也不知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和途径维权,只能忍气吞生、艰难度日。二是区级妇联在处理家暴信访案例时无执法权和惩戒权,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为受害妇女维权的力度和效果,需要政法、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三是部分妇女维权困难,主要体现在,一些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作为弱势群体,自身无经济收入,无力支付诉讼中的法律服务费用;也有对诉讼的程序和经过、注意事项一无所知,造成了实际上的诉讼困难;家庭暴力证据取证困难,往往因为证据不足,无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对策和建议一是拓宽妇女群众诉求表达方式。加大对“反家暴”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妇联信访渠道的知晓率,广泛组织法律、心理等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妇联信访接待,提高信访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妇联应组织对维权干部的培训,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增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处理信访问题的方法和能力。三是扩大反家庭暴力普法覆盖面。在提高妇女儿童的反家庭暴力意识的同时,要经常性地开展反家暴进企业活动,尤其是男性聚集的重工型企业,侧重于对家庭暴力中的主要施暴者――男性进行普法。四是将反家暴教育纳入家庭教育的范畴。家庭教育环境影响着人格的形成和行为的养成,在家庭教育中要增加反家暴的内容,让孩子们在人格完全形成之前,从思想上认识到家暴是违法的,并能在家庭中发挥宣传、劝阻、制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