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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卫计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76KB

文档介绍
员资格证等与大型设备配置有关材料。三、监督检查方式组织各县市区一年两次的申报,动态管理,投诉检举查处四、监督检查措施1.对参加评审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和申报。2.配合省大医办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进行现场检测。3.组织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配置检查。4.接受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信访等多种方式反映、举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现场监督检查1、现场检查2、询问相关人员,翻阅相关资料(二)接受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信访等多种方式反映、举报。1、设置信访、投诉、举报途径2、组织开展检查核实。六、监督检查处理1、责令其停止使用、封存设备。2、吊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等。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管,对于维护依法执业秩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服务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监督检查对象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人员。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是否存在无证或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二)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行为;(三)是否存在违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三、监督检查方式市卫生局统一负责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县级卫生监督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作用,不定期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市卫生局的领导和监督下,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的作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实施许可并核发相应的许可证书、对母婴保健法和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母婴保健法和实施办法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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