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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共九项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1 |  大小:98KB

文档介绍
%。春运节前检查为必检,做到全覆盖。3.重点检查:对都安瑶族自治县重点安全监管客运企业开展不定期的重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直至撤销重点监管名录为止。4.日常检查:自治县运管局组织运政执法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和投诉情况对经营者、驾驶员的经营情况和资质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四、监督检查方式1.现场检查:在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经营场所开展日常性的执法活动。2.定期检查:营运车辆年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明》、《车辆营运证》等到期换证。3.根据需要开展暗访和第三方检查。4.举报投诉检查:根据投诉举报开展监督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1.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应确认归档。2.对社会个人或者组织举报的违法从事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3.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必须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4.运管工作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有关证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暗查时除外)。5.运管工作人员对依法查阅、复制的材料或者被检查人报送(提供)的材料中有关生产经营状况。6.检查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人和被查人或者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被查人或者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7.被查人有违法、违章行为或者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运管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且应对执行(改正)情况进行跟踪: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未按承诺的条件从事被许可事项活动的,应当责令限期(立即)改正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停止使用。六、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监督检查措施1.到经营者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查看有关道路运输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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