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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施,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Р(4)对于擅自迁移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Р(5)突发性事件鸣放警报未按要求组织、上报和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向其主管部门通报。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Р 一、监督检查对象?Р 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Р 二、监督检查内容Р(一)是否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Р(二)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Р(三)是否违反《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Р(四)是否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Р(五)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内容。Р 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Р通过调阅、抽查制定机关的发文登记簿和有关文件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报送审查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Р(一)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Р(二)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到两次。Р(三)监督检查调阅有关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或者拒绝监督检查。Р(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Р 四、监督检查措施和处理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法制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纠正或者撤销该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告;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Р(一)未按规定报送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的;Р(二)未按审查意见修改的;Р(三)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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