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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林业有限公司《公司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报或其他的事项。Р6.(a)发行的同一级别或同一系列的股份可转换为另一级别或另一系列。Р(b)公司的股份若没有持股人的书面同意则不可以换换为另一级别的或另一系列的股份。Р(c)董事会决议,董事们可决定同一级别或系列可转换为另一级别或系列。Р7. 公司应保留一份登记册(会员册),内容包括:Р(a)持股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Р(b)每名股民持有股票的级别和系列编码;Р(c)每名股民的名字登记到会员册的日期;和Р(d)终止股民身份的日期。Р(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Р (2)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Р (3)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Р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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