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公司章程】娄烦县行健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报告报企业所有者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缴回营业执照、印章。第十章章程的订立、修改程序第二十条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六条企业章程修改,应报原审批单位准后,方能生效。由于不可抗力至使章程无法履行或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解除本章程。本章程自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条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企业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二)参加劳动并享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序保健和休息、休假的权利;(三)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评定评定业力技术职称;(四)辞职;(五)其他权利。第二十八条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企业主人的态度从事劳动,做好本职工作;(二)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任务;(三)维护企业的集体利益;(四)努力学习政治、文化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五)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企业开展技术指导、人才培训和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指导、帮助和监督企业开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工作。第三十条企业应当依法接受各级人民政符及其相关部的的监督管理。企业所有者应当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对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指、人才培训和经济、技术信息服务以及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企业所有者。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三份,企业留存一份,企业所有者一份,报登记审批机关备案一份。法人(盖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