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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府〔2010〕140号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浦府〔2010〕140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码头社区Z0003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你局《关于报批<南码头社区Z0003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沪浦规土规〔2010〕20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码头社区Z0003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杨高南路、白莲泾,南至白莲泾,西至浦东南路,北至龙阳路。二、原则同意用地规划。规划总用地面积210.5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22.8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2.89公顷,绿化用地15.88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56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1.87公顷,工业用地4.01公顷,特殊用地3.76公顷,水域及其他用地6.69公顷。三、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东方路以西地块以居住功能为主,合理配备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白莲泾北岸定位为综合配套和产业延伸、地区公共中心及合理的社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278.2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208.37万平方米(含社区级服务设施和基础教育设施面积),公共设施建筑面积45.50万平方米,其他面积24.33万平方米。人口近期7.28万人,远期4.8万人。四、原则同意道路交通及交通设施规划。社会停车场库尽量结合集中绿地地下空间设置,以缓解大型公共设施停车位不足的现状。五、新增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注意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尽量避免相互干扰。公建配置内容应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公建配套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六、市政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等专业规划,按主管部门意见予以落实。特此批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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