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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工作手册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57 |  大小:97KB

文档介绍
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二)用工单位在7天内确认续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书面通知首安公司是否同意续订。(三)首安公司提前30天向员工下发《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按规定日期将回执返回首安公司。(四)终止劳动合同:按用工单位确认的终止人员名单,首安公司向员工发《终止劳动关系告知书》并督促其办理交接工作手续。终止人员离岗后2日内持用工单位《工作交接完毕通知》到首安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手续时,终止人员将劳动合同退回首安公司,并办理档案转移后,由首安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终止人员需申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签字确认。终止劳动合同后10日内未按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首安公司与用工单位核实确认后,发放《催办离职手续通知书》挂号信,人事档案将在20日内退回户口所在街道,所造成经济损失自负。(五)续订劳动合同:根据用工单位确认的续订人员名单和员工返回的《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同意续订回执,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未按时答复的,视为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续订,但因本人原因劳动合同丢失或未按规定时间交回劳动合同,员工需提供丢失合同说明,由首安公司提供劳动合同续订页,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续订合同生效。四、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一)用工单位解除:1、由用工单位出具书面减人通知并附解除原因说明(如违纪等)并通知首安公司,首安公司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了解解除原因,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由用工单位支付当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首安公司通知员工2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督促员工按规定与用工单位办理工作交接。3、解除人员离岗后2日内持用工单位《工作交接完毕通知》,将劳动合同退回首安公司,并办理档案转移后,由首安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解除人员需申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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