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所在城市的本地化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无违法记录声明; 帐户信息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服务的安全、文明服务、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详细实施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购买劳务派遣、人事派遣公司服务入围项目招标文件第 10 页共 46 页方案等。)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依据财库【 2011 】 181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 上述所称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服务的, 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 10 %的扣除。在本项目中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其投标报价6%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内容以投标单位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8.3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 A4), 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 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 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 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为了提倡节能环保, 要求投标文件进行双面打印。)。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 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人民币 100000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2) 保证金要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等形式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