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豫教基〔2008〕138号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288KB

文档介绍
件的学校,要把艺术作为综合课程开设。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领域科目的模块。四、教学安排及学分、学时分配(一)学年教学时间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日和农忙假)11周。2.每学期分学段一、学段二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3.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按35课时安排教学。(二)模块教学时间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一般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1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1个学期)。2.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一般每周安排2课时或1课时。3.学校可以结合师资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学段或学期安排各模块教学。(三)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1.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课时,15学分,学习活动时间由学校根据各学段课时总数合理安排,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2.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共计6学分。3.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四)课程、课时及学分安排建议(见表3)五、课程实施建议(一)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全面落实课程目标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把握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统筹做好课程安排和学分分配。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然后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跨班级选修;高三下学期,学校要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但学校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各地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科目必修模块的教学顺序进行调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