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和作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确保基层林业工作站的稳定。要形成制约机制,今后,凡没有建立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县,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省厅不予批准、不予验收。要加大对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投入。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林业建设整体规划中。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人员经费应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状况的改善不断增加其事业经费,其他工作经费也应得到相应解决。对直接参与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等工程建设的林业工作站人员,要将其纳入管护人员范畴,管护经费在工程补助资金中列支。各级林业部门要继续多渠道筹集资金扶持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以适应工作需要。对基层林业工作站因创办基地等出现的资金困难,在安排林业贴息贷款时,应予以倾斜。要协助基层林业工作站争取县、乡政府及土地、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其创办基地和兴办经济实体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对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应采取倾斜政策,要以其工作业绩为主,对做出突出贡献、工作业绩显著的人员,可以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关心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养老、医疗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千方百计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以林业工作站为主体的基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建立工作协调制度,明确一位负责同志主持协调工作,定期召开由人事、林业工作站、财务、林政、教育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统一规划和指导,建立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使基层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各方面职能作用,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绿色中原做出新的贡献。----------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