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努力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扎根基层,便民利民的优势,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做好农村改革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引导和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要指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拓宽思路开辟途径,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基层党委政府处理涉法信访接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对工作成绩显著、队伍建设良好、管理制度完善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行表彰、奖励,更好地激励和鼓励他们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服务政策措施。要经常性地抓好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基础扎实、业务过硬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二)司法局要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指导管理力度,强化诚信监管,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投诉案件,要查清事实,对不守信用和不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要依法处理。(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要服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自觉接受监督。(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在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法律服务正面宣传工作,树立典型,扩大影响,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注重沟通联系,建立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