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益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Р(吉民发〔2013〕69号 2013年10月21日)Р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省本级各基金会:Р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公益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为规范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增加基金会资金使用透明度,促进基金会健康发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基金会管理工作实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公益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Р附件:关于加强全省公益基金会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