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失常、衣衫不整、携带大量物品等其他行为可疑人员;4.2.2突发事件:起火冒烟、抢劫、斗殴、破坏大厦设施、偷窃、断电、跑水、人员伤病、设备故障;4.2.3电梯桥厢:人员被困,坠梯,突然停车,抢劫,偷窃;4.2.4大厦外围:人员突然聚集、斗殴、抢劫、与安管员、外围财产损失;4.2.5监视装修运料、搬家的运输过程;4.3监视设备的操作4.3.1十六画面监视器,非特殊情况时应保持十六画面呈显示状态。4.3.2主监视器应显示有异常情况和上级下达的重点区域的图像,包括:4.3.2.1重点监视区域包括在大厦和业户有重大活动的区域及发现异常情况和意外事件的区域。4.3.2.2按物业公司的要求和经物业经理同意被指定观察的区域。4.3.2.3其它上级下达的指定区域。4.4.3录像资料的保存:4.3.3.1普通情况下保存30天,遇到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需要长时间保存的,应请示安全管理部经理批准后,进行备份、拷贝存储,当值人员须做好详细记录备查。4.3.3.2所有录像资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和删除。4.3.4录像资料的查找:监控录像属保密资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如需要查阅录像资料时,需要由物业经理批准,并书面登记填写《录像查看申请表》备案。4.4值班要求4.4.1交接班期间,接班人员必须查看每台监控主机的录像情况,查看有无监控探头故障或不录像的的现象,立即上报主管知晓,并通知工程人员及时维修。4.4.2当值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的精神状态,不允许有精神不振、打盹等现象,认真观察监控画面。4.4.3当值人员绝对禁止用监控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可随意关闭和开启监控电脑。4.4.4当发现设备出现故障,造成部分或全部区域不能监控时,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安管领班加强巡视,同时通知工程部设备维修员进行检查修理,并在中控室值班记录上做好详细记录;4.4.5值班人员每班必须及时、完整、详细填写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