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配中应向派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一是县级医院可按业务总收入一定比例每年收取固定的托管费用,该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受接单位无需支付其他如支援医院专家来院交通、食宿和其他补贴等费用。为调动派驻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派出单位在内部分配中应向派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五)建立信息链。支受援双方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影像诊断等方面,充分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双向转诊,支援医院为受援单位提供在诊治中有困难需解决的急、难、重、危病人的会诊和转诊,受援单位积极承接支援医院下转需要康复的病人,支受援单位之间转诊优先。五、工作安排根据配对要求,结对单位应加强对接,尽快确定对口支援内容,签订帮扶协议,协议书一式二份,支、受援单位各一份。支援医院可按照协议书范本增加和补充帮扶项目,但不能减少内容。根据协议规定,支受援双方认真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有关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设立专项资金,纳入卫生年度预算,用于对下沉工作的奖励和补助。(二)落实政策。协调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政策联动,为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确保实效。各支援医院要从深化医改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切实帮助受援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各受援单位要以对口支援工作为契机,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重点专科发展方向,推动本单位专科全面快速发展。各支、受援单位应通过对口支援探索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合理医疗格局,努力形成双赢的对口支援模式。鼓励乡镇卫生院医疗资源下沉村卫生室,实行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四)加强宣传。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医务科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