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科目支出外,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列支招待费用。交通费和差旅费最多不得超过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8%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5%安排实验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专用材料等购置;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10%的比例安排中小学的零星维修以及在校舍防雷、校舍检测等方面的开支并根据相关规定上报审定后组织实施。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息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其他支出,相关支出按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教学教研无关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开支。(七)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一是外部监督部门加强监督。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从思想上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财政、教育、审计、教育督导室对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外部监督部门对学校公用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每年至少要1至2次,最好对公用经费的监管进行前移,采用事前、事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部用于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二是学校内部组织加强监督。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要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由行政、工会、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学校应建立年度公用经费使用的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中小学公用经费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方面发挥了重要性作用。学校和各级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加强核算,强化监督,规范和加强公用经费的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业务的顺利完成,促进教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