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第二方审核不符合项报告No01不符合项事实摘要:2015年9月14日,审核组检查时发现,实验室现场使用的检验仪器检定标识有效期均填写错误,如:JJ-1精密定时电动搅拌器20150528,TD-M磁粉吸附器20150528,天平20150728;不符合GB/T19001-2008标准的7.6条款。对产品质量影响的分析:如果实验室现场使用的检验仪器检定标识有效期填写错误,从而不能与检定结果保持一致,也就不能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有效证据。原因分析:对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7.6条款的理解不够纠正措施:1、组织相关人员学习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7.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条款。2、在今后严格按照GB/T19001-2008标准的7.6条款对检验仪器进行控制纠正情况:在从检定报告上确定有效期后,对实验室现场使用的检验仪器检定标识进行了从新张贴举一反三检查情况:查其他部门相关设备的需要送检的设备标识有效期是否与检定报告上的相对应。受检查方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经验证,已完成纠正及纠正措施,符合要求。受检查方验证人:受检查方代表:日期:日期:注:此表内容全部由受审核方填写,并附于对应不符合项报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