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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相同点、不同点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110KB

文档介绍
准建设,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县级》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6、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同之处:《城市》规定可探索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设置专门的医学影像、病理学诊断和医学检验医疗机构,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县级》规定对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诊疗的病种,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费用等因素,制定付费标准,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机构对确因病情原因需要上转的患者开具证明,作为办理上级医院入院手续和医保支付的凭证。7、强化组织实施(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不同之处:《城市》规定国家和省级层面也要明确任务分工。《县级》规定省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做好实施工作。(2)加强督导考核。地方各级政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并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试点城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不同之处:《城市》规定探索对试点城市改革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试点城市改革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和退出机制,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地区向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并实行问责,收回有关补助资金。《县级》规定国务院医改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依据改革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考核,适时通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3)做好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不同点来源:社科院公共政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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