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的师生关系和心连心的家校关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更好地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二)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精干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满意度提高活动的开展。同时,组建由责任科室、部分校长、教职工及家委会代表等组成的项目研究团队,开展满意度调查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畅通社会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营造共享共创的良好氛围。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工,细化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工作实效。(三)创新调查方式各学校要认真领会本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查。教育局除每年度进行电话随访外,还要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和拓展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采取问卷调查、微信投票等方式,找准影响满意度提高的各种因素,把广大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反馈到各有关科室和学校,由科室督促、指导学校及时整改。(四)积极进行整改。各单位要建立对影响群众满意度问题的解决改进机制,建好学情台账,对于发现或者征集到的问题、建议,逐条逐项落实,保证“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同时,及时将排查、解决问题的有关情况通过家长信箱、学校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强化结果运用。教育局将不断强化学校办学满意度在督导评估、评优考核、校长职级等方面的运用,并将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提高满意度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校长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教育局相关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责任分工,细化负责项目的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案。各学校(教育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各科室、学校(教育办)方案及提高学校办学满意度的做法、建议,于3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子版请发送邮箱:zgk7217052@)。昌邑市教育局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