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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分)РC13.教学理念(40分)РC14.教与学的过程(80分)РC15.学分管理(70分)РA3.教师发展(240分)РB8.教师职业道德及专业水平(100分)РC16.职业道德(20分)РC17.研究和尊重学生(40分)РC18.教学能力(40分)РB9.教师队伍建设(140分)РC19.业务培训(50分)РC20.教育教学研究(60分)РC21.评价措施与方法(30分)РA4.学生发展(150分)РB10.综合素质评价(120分)РC22.道德品质(20分)РC23.公民素养(20分)РC24.学习能力(20分)РC25.交流与合作(20分)РC26.运动与健康(20分)РC27.审美与表现(20分)РB11.学业水平及特长发展(30分)РC28.学业水平(20分)РC29.特长发展(10分)Р附表2Р评估标准与方法Р一级指标Р二级指标Р三级指标Р评估内容Р收集信息的方法和渠道Р评分标准Р分值Р得分Р自评Р督评РA1办学条件与环境РB1经费保障РC1保障机制Р学校教育经费、财政拨款生均教育经费( 不含一次性基建投资)、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10分)。Р查阅帐册Р生均公用经费达不到省定标准,扣2分Р10Р Р РB2校舍建设РC2占地面积Р学校占地面积不少于60亩(城市学校不少于40亩)(10分);生均占地面积城市学校不低于20平方米,县镇学校不低于25平方米(10分)。Р查阅帐册、实地察看Р用地面积达不到要求,每少3亩扣1分。少于30亩者,不得分Р20Р Р РC3建筑面积Р教学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校办工厂)生均8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住宿面积生均达3平方米(10分);实验室的面积与间数、环境要求、固定设施,执行《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的要求(10分)。Р现场观察、查阅图纸与校产登记册及有关资料Р建筑面积、设施利用情况达不到要求者,分项酌情扣2、3分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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