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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指标体系(普通高中)2018修订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404KB

文档介绍
;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竞赛活动,有一定数量的作品获奖;推进“PADР教学”“微课”“慕课”建设;开展在线交流、联网协作、远程互动等网络教研活动。Р35.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学生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能利用信息技术Р共 4 项,Р每项 2 分Р8 分Р和资源搜集整理有关信息,大部分学生能通过网络学习空间中的微课资源进行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应用习惯良好;具有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创新性学习的意识,能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自主学Р习、协作学习与探究学习;师生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竞赛活动,并有作品获得奖励。Р36.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到Р共 10 项,Р每项 1 分Р10 分Р教育Р《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教师能熟练运用教学软硬件,具备开展网络学习、Р信息化Р教研和教学的技术能力;95%的教师能使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教研、科研和管理等工作,80%Р(100 分)Р的教师能制作多媒体课件,60%的教师能制作微课等课程资源;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的课时覆盖率达到 50%以上;学校有县级以上教育信息技术相关课题;25%以上教师直接或间接参与各级校本课题实验研究;中青年专任教师利用学习空间参与网络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 4 次;Р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陕西省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创建有班级空间和教研组空Р间;应用各级平台实施学校教务信息化管理、学校行政事务信息化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设备Р信息化管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即时通信平台畅通家校联系渠道。Р37.信息技术培训。校长和教师至少参加过 1 次县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校长或Р副校长主持 2 次对教师信息化教学公开课的点评活动;专任教师每年至少参加 3 次信息化相关Р培训,原则上每 5 年不少于 50 学时。Р共 3 项,Р每项 4 分Р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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