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理规定:1、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不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脏乱随意按动警铃按钮。2、电梯运行过程中切勿将身体依靠轿厢门,以免发生危险。3、乘梯时不追赶打闹、前后摇晃;进出电梯时,勿在轿厢门中间停留或谈话。4、运送物品,应放置轿厢中间。不允许运载超长、超高和超重等材料。运送散装材料要装袋,严禁散落影响电梯安全和环境。运送物品不得影响人员的正常使用。5、不超载,当超载讯号铃声响时,后进电梯的乘梯客应自觉退出,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6、如遇火警和跑水等情况请勿使用电梯。7、行动不便老人和儿童应由家属陪同乘梯。8、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不采取拍打按钮、箱厢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可按警铃呼救,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第五条其他(一)业主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应一同遵守本临时规约,业主出租、转让本物业进,应将本临时规约告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并对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二)车库、车位使用由业主或使用人须另行遵守车库安全管理细则。(三)商铺业主或使用人须另行遵守商铺管理细则。(四)为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单位以下权利:1、违反本临时规约的,物业服务单位可依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根据本临时规约制定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采取书面通知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的行为。4、为防止水、气泄漏或火灾及对上述灾害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须主动向物业服务单位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紧急联系方式;业主、物业使用人应配合物业服务单位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物业服务单位可在公安机关、居委会或2位以上到场业主见证下实施相应抢险措施,维修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五)本临时规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临时规约继续有效。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