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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任教以来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教学效果较好。(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第十六条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应同时具备。第十八条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级。第十九条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除外),须参加申报学科1年以上进修取得结业证书。原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须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申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方可申报。第二十条班主任工作经历包括担任教研组长和各学科教师上活动课的时间。学校行政人员参评,担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办公室主任、校长、书记的时间亦可算作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劳动技术、教育技术、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等工作,但应有承担第二课堂或兴趣小组的相应工作经历。第二十一条综合考虑乡镇学校和教学点的实际,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在乡镇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审。第二十三条申报人除须符合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所明确的要求外,还须符合自治区当年职称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各条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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