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沟通不够深入,有时各自为政,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难以共享。建议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固化联席会议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院、公安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中遇到的新情况,研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遇到的新问题,建立规范高效的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同时和公安等部门共同建立案件查办的双向协作制度,即行政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涉嫌犯罪的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公安机关应给与协助。对于公安机关在食药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提出的产品检验、鉴定等方面要求,食药部门也应给予协助。三是“两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宣传力度不够,公众甚至包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对“两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移交意识薄弱,法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议各成员单位轮流举办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有关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两法衔接”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效运行。四是缺少专人维护和财力支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均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现有的人力和财力无法保证平台的高效运作和监管。建议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招录工作人员,争取专项经费,为“两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夯实基础提供保障。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落实“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保障,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做好沟通协调配合以及与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力度,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联合打假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打假合力局面。三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继续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强化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的学习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行刑衔接的法律意识。四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尤其是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